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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锦州市松山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3:0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8       报名截止:2021-11-26

  为满足我站用人需求,优化卫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详见《沈阳中心血站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职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详见《沈阳中心血站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职位信息表》。年龄计算截止到《沈阳中心血站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公告》发布报名之日。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1.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期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合同);工资按照沈阳市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2.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聘用之月起缴纳。

  四、信息发布

  在辽宁省血液中心(沈阳中心血站)网站“www.lnxyzx.com”、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报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职位信息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将在上述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2021年11月23日16时。11月23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11月24日12时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24日12时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考生在此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前及时登录查看是否审核通过。

  考生自网上报名起至招聘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信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全部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满分100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生最终成绩以笔试权重成绩加面试权重成绩为准(笔试成绩权重占40%、面试成绩权重占60%),按招聘职位数量择优聘用。

  卫生类专业职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中心血站无关。

  (三)具体工作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疫情情况可能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七、资格审查方式及材料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

  (一)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和地点

  以辽宁省血液中心(沈阳中心血站)网站“www.lnxyzx.com”、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资格证等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松山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际,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为松山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补助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11月1日(含)至198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2003年11月1日(含)至198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职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详见职位信息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位证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初级(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2021年11月8日(含)之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松山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416—3881721.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地点是市府路福州街29号松山新区管委会一楼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9时至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2时,携带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包括:《2021年松山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带有验证码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单、近期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职位信息表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16—3881721.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的开考比例,消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5、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定期将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是否低于开考比例在锦州市松山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给报名带来困难。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检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内容注重专业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总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要按照松山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公布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由松山新区统一确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松山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

  五、资格审查(复审)

  (一)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松山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

  (二)审查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组织

  (一)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松山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公示。

  (二)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松山新区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锦州市松山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松山新区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辽宁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进行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锦州市松山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对报考人员所聘单位服务年限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要求的年限执行,详见职位信息表。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五)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试人员,要按照辽宁省及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咨询电话:0416—3881721

  技术支持电话:0416—3881721

  纪律监督电话:0416—3889850

  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硕士以上研究生需提供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的毕业论文,并导师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信息表》。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按招聘职位数量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

  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宁省血液中心(沈阳中心血站)网站“www.lnxyzx.com”、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网上报名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聘用相关手续。

  十、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沈阳中心血站人事科024-88339738.

  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休息)

  监督电话:沈阳中心血站监察科024-88323025.仅供考生投诉举报使用,不接受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沈阳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

  http://qzpta8.chinasyks.org.cn/cn_syzxxz/index.html#/index

  (请考生11月17日9时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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